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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项目异议申请书
关于核实2008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奖项目中完成单位名称及完成人员的通知
2008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奖项目名录
2008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缓评项目名录 市级 有效 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 2008-07-21 2008-07-21 市农委社会发展处
关于对2008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复评结果进行异议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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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08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复评工作已经结束。本年度共受理68项科技成果申报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经过专业组初评及复评两级评审,评选推荐获奖项目60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31项。

  为保证推广奖奖励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根据《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奖励办法》的规定,对复评推荐获奖项目进行公告,征求异议。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异议内容

  1.实质性异议:指对项目关键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和申报书填写的真实性有不同意见;

  2.非实质性异议:指对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及排序的不同意见。

  二、公告及异议方式

  1.公告。 通过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www.bjnw.gov.cn)进行网上公告,同时将复评结果以书面形式发至推荐部门,由推荐部门告知申报单位。两种方式相结合向社会公布复评结果,征求异议。

  2.异议方式。 对复评项目提出异议,须填写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项目异议申请书,详细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亲笔签字;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提出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如需保密,请说明)。

  三、公告及异议时间

  公告时间自2008年7月21日起至2008年8月20日止,为期3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复评获奖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办公室(简称:推广奖评审办公室)提出异议申请。

  四、异议处理程序

  对提出异议的项目,由推荐单位协助推广奖评审办公室负责调查,最终由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涉及争议问题的任何一方,都应该对争议处理持积极态度,不得延误,在处理期内仍未处理完毕,则取消该项目获奖资格,待处理完毕后,再按新项目重新申报。

  市推广奖评审办公室联系人:黄 杰 电话:83979192 耿东梅 电话:51503232

  附件1: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项目异议申请书

  附件2:关于核实2008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奖项目中完成单位名称及完成人员的通知

  附件3:2008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获奖项目名录

  附件4:2008年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缓评项目名录

  

 

                     北京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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