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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为及时掌握和统计郊区农村旱、洪涝受灾情况,便于组织协调郊区农村抗旱、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现就防汛期间突发自然灾害上报工作函告如下:
一、防汛期间突发自然灾害是指:由于气候原因造成的泥石流、冰雹、暴雨、大风等突发性自然现象,并给郊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较大损失的灾害。
二、防汛期间,郊区农村一旦发生泥石流、冰雹、暴雨、大风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各区县要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及时填报《汛期突发性自然灾害情况快报表》(附件1),将发生灾害种类、地点迅速报告市农委值班室,报告时间最迟不超过灾情发生后半小时;
三、灾情发生24小时内,必须上报《汛期突发性自然灾害初步调查报告表》(附件2),将灾害初步调查结果报告市农委值班室。
四、如遇重大汛情、灾情,各区县要在进一步核准受灾情况的基础上,在一周内,以区县政府名义将灾情调查报告正式报市农委。
市农委将根据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郊区抗旱、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市农委值班室电话:83979997或83979998(24小时值班)
传真:83560209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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